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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7日

新竹人 其實你可以住得更好

新聞來源:蕃薯藤yam News

【網路地產王/綜合報導】根據行政院主計處在去年10月公布的家戶所得資料顯示,新竹縣市的平均家戶年所得,已經超越新北市及桃園市,僅次於北市,新竹市及新竹縣,分居第二名及第三名。 

台北市家戶年所得平均約為157萬,新竹市約154萬、新竹縣約137萬、桃園市132萬、高雄市117萬、台中市114萬,台南市106萬。 在這樣的所得水準下,究竟合理房價應該是多少,和各縣市實際成交的實價登錄總價相比,又是偏高或是偏低呢?

 以新竹市為例,平均家戶年所得為154萬,若以1/3為房租或房貸的合理支出,每月可負擔4.2萬。每月4.2萬的可負擔金額,以七成房貸,年利率2%換算,可購的房屋總價約為1,634萬;若以八成房貸,年利率2%換算,可購的房屋總價約為1,430萬。 以新竹縣為例,平均家戶年所得為137萬,若以1/3為房租或房貸的合理支出,每月可負擔3.75萬。每月3.75萬的可負擔金額,以七成房貸,年利率2%及30年房貸換算,可購的房屋總價約為1,451萬;若以八成房貸,年利率2%及30年房貸換算,可購的房屋總價約為1,270萬。 

所以說,在這個總價帶左右的房子,應該都是符合1/3房貸負擔的合理房價。但實際上和實價登錄資料相比對,發現實價登錄的平均成交總價,新竹市及新竹縣都低於可負擔總價約400-600萬元,新竹縣市民眾,其實可以住得更好喔! 反倒是台北市,依照家戶年所得換算的可負擔總價約為1,400-1,700萬;而實際上實價登錄的平均成交總價,卻高達2,460萬,顯示成交總價基本上都在可負擔範圍之上,大多是屬於換屋或是父母資金資助狀況。 

新北市也是負值,不過相差不大僅31萬。其餘各縣市的實際成交總價,大多低於可負擔總價,預估可能是因為物價頻頻波動的壓力,造成民眾財務規劃趨於謹慎;另一個原因,則可能是因為近期成交的大宗,大多偏屬於低總價房屋,降低成交平均值,才會讓平均總價遠低於可負擔總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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