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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16日

新竹湖口長安球場法拍 7.27億元標脫

新竹湖口長安球場法拍 7.27億標脫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長安高爾夫球場,歷經多次流標,終於在上午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順利賣出,挹注國庫高達2億2,208萬元。
新竹分署指出,早年台灣經濟蓬勃發展時的交易應酬方式,多選擇兼具運動休閒的高爾夫球場進行,然後來因台商陸續外移及資金短缺等因素,高爾夫球場經營日漸困難,新竹地區知名長安高爾夫球場及劉姓地主,亦陸續積欠營業稅、營所稅、房屋稅及地價稅等高達6,477萬餘元無力繳納,分別遭財政部臺北國稅局以及新竹縣稅捐稽徵局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以及新竹分署強制執行,台北分署並囑託新竹分署執行球場不動產。
長安高爾夫球場不但債務問題嚴重,其產權更是複雜,球場會館及周邊建築物係由長安公司所有,另球場內外200多筆土地則是劉姓地主所有,新竹分署至現場查封後決定兩案應予合併拍賣,始能提高拍定率,自104年7月開始經歷第一輪共計4次之拍賣程序,均因無人投標應買而流標。嗣經移送機關聲請繼續執行,又重啟第二輪拍賣程序,第二輪進行至特別變賣程序仍無人應買,新竹分署乃定於今天進行最後一次減價拍賣,上午11點開標結果,乙標(即球場內建物及坐落土地)有一人投標,以高出底價1,110萬元之7,835萬3千元得標,惟新竹分署依規定詢問在場之債權人是否願意依底價承受購買,由共同抵押權人四人表示願意以底價共同承買甲標(即該球場其餘之土地)。
實際上,該球場產權問題複雜,且因球場出租第三人安埔公司,屬於不點交之拍賣物件,雖有多方人士打聽拍賣消息,惟遲遲無人出手,致拍賣陷入困境,新竹分署林分署長佳裕乃指示承辦人員,本案因係財稅舊案執行期限將屆,應以創新思維突破困境之方式,盡速研議如何順利將不動產拍定以利受償,新竹分署除與移送機關聯手廣為宣傳外,更積極與抵押權人四家法人公司聯繫承受不動產以抵償債務之可能,經多次開會商議後其終表示有承受意願,惟因礙於法人禁止承受耕地之限制,其必須先辦妥抵押權信託或讓與之程序後始得以自然人之身分出面投標及表示承受,於緊鑼密鼓之公司決議及地政申辦手續一一完成後,始順利於拍賣當日到場完成不動產投標(乙標)及承受(甲標)作業,拍定價格共計7億2,789萬9,000元,將依法分配予所有公私法之債權人。
林佳裕表示,本次拍賣標的為經營中之高爾夫球場,價額高昂,產權複雜,本不易拍定,惟新竹分署團隊鍥而不捨,盡全力完成債權人投標及承受之標售作業,欠稅金額加上土地移轉之增值稅合計高達約2億2,208萬元,除徵起公法債權充裕國庫,並防止新欠之外,抵押權人之私法債權亦能獲得清償,實為公私合作雙益之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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