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拿房子當養老金的「以房養老」,金管會將降低銀行風險。資料照
金管會昨邀集各金控和銀行業大老,召開「金融行動發展方案」座談會,據了解,會中金融總會提出「以房養老」建言,希望金管會可以幫幫忙。
金融總會表示,目前銀行承做「以房養老」,有3大風險,包括借款人長壽風險、不動產波動風險、及利率風險,若要降低風險、提高銀行承作意願,「保證保險」機制就很重要。
所謂「保證保險」機制,是指銀行用自有資金承作「以房養老」時,給付給老人的本息、已超過處份不動產價值時,中間差額就由政府埋單。
如房屋價值800萬,但因老人活太久、銀行已給付給老人1000萬元,中間200萬元差額就由保證基金做賠付。
過去銀行公會曾提出建議,一是建議衛福部成立「保證基金」,二是若政府無力編預算,保證保險也可由保險業者來承做,有點類似過去「信用保證保險」的機制,但保險業者承做意願不高;金管會則較傾向由保險業以「商業保險」來做。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昨說,國外透過商業保險來分散銀行承作以房養老業務的風險,而他之前已跟銀行公會討論過,除了採商業保險方式外,還涉及修法,因為它畢竟含有社會保險的意涵,且若要純採社會保險的方式,還要看保險公司有沒有承作的意願。
其次,還有房貸抵押最長30年的問題,過去銀行公會也建議,希望可以修改《民法》規定,顧立雄昨說,這部分可以透過契約方式來處理。
最後則是死亡遷籍的部分,顧立雄說,這部分將和內政部協調。
所謂「以房養老」,是讓民眾拿房子換養老金,但房價波動以及長壽風險都影響銀行承辦以房養老業務。(廖珮君/台北報導)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