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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2日

危老建築重建 排除融資上限30%

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

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都市危老建築加速重建條例修正案,放寬銀行放款總額上限,有利銀行提供危老建物重建的融資。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為加速全國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更新,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修正案,放寬商業銀行放款總額上限,得不受「銀行法」的放款融資比率限制,有利銀行提供危老建築重建計畫的相關融資。
不過,增訂條文也明文規定,為兼顧金融機構流動性風險,金融主管機關在必要時,有權規定商業銀行放款的最高額度。
我國天災頻繁,都市內危險及老舊建築物林立,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增訂第十條之一條文案,協助危老建物重建計畫的所有權人、實施者和不動產投資開發專業公司資金融通,放寬現行銀行法規定的三十%放款融資比率限制。
民進黨立委郭正亮指出,現行銀行法第七十二條之二第一項規定,商業銀行辦理住宅建築及企業建築放款總額不得超過所收存款總餘額及金融債券發售額總和的三十%;但是目前國內多家銀行建築放款總額多已達廿六%至廿九%,讓銀行在危老建築重建計畫上的融資能力,恐有所不足。
為此,郭正亮等十八位立委參考「促進民間公共建設法」,以及「都市更新條例」最新修正版本,得排除銀行法的立法提出修法。這條增訂條文於三月廿八日由內政委員會通過初審,並在昨日三讀通過,開放商業銀行為提供參與重建計畫的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或起造人,籌措經主管機關核准的重建計畫所需資金而辦理的放款,得不受銀行法第七十二條之二的限制。

都更放款 銀行可加大火力

【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放寬商業銀行針對都更案放款總額上限,可排除銀行法第七十二之二條適用,此舉讓銀行對都更案可加足放款火力,提供更多銀彈支援,銀行業樂觀其成。
目前各銀行房貸放款水位幾乎都在百分之廿五以上,有些銀行甚至接近滿水位,大家都快「到頂」,雖市場游資充斥,尤其銀行存、放款差距(濫頭寸)就高達十兆多元,卻沒法有效運用。在危老條例修正通過後,終於打開緊箍咒,未來針對都更放款,銀行可提供充足銀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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