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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9日

住展評論:買房背房貸 就是房奴?

新聞來源:經濟日報

誰才是房奴?有房者就是房奴?台島房屋自有率超過七成,難道這七成擁有自宅者都算房奴?抑或房貸未繳清前,才稱做房奴?
也許這些人都不是房奴,因為貸款繳清之後,成為房屋的主人,怎能稱其為奴!倒是租房者,從某個角度上也算房奴,因為是把錢付給房東,替他們繳房貸。十年、八年下來,房東賺到房子,房客仍一無所有。
依合情合理的思維言之,凡買或租自己負擔不起,為住屋花費過多、感受壓力過大者,應稱為「承受居住壓力者」;倘若屋況符合期望,一家和樂安寧,則不論自有或租屋,即使負擔稍重,也不必以房奴呼之。
畢竟,食衣住行民生四項,樣樣都得花費。天下沒白喫的餐,自家付費,何奴之有?難道買車繳車貸,就算車奴嗎?喫一餐豪華大宴,一刷數萬元,也算飯奴?付先旅遊後卡債者,成了旅遊奴,真如此嗎?自己選擇方式為之,無論承受什麼代價,都不宜被稱為奴!
社會大眾間總有理念各異者,彼此互扣帽子,多半為不堪之詞語,人人都受傷害,何必呢?許多人每月從帳戶扣款繳房貸,一想到自己是房奴,不免悲從中來。付房租何嘗不是?
其實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套寛解之道。房貸廿年已繳十年八個月,再九年多就輕鬆了,何必負面表列,從自傷感?繳房租的則可這樣想:稅金折舊,颱風地震,我都不會有損失,無宅一身輕,何奴之有!
瞧瞧售屋接待中心內,最能感受人們對自有住宅需求的基本天性。物件成交時,業務員獎金入袋,但最開心的其實仍是買到理想房屋的購屋者。鼠年迎面而來,庚子號稱金鼠,希望給房市帶來黃金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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