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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22日

蘇揆:廢印花稅 一月內提案

新聞來源:經濟日報


工商協進會昨天在行政院舉行「工商早餐會」,蘇貞昌院長(右)與工商協進會理事長林伯豐(中)、副理事長蔡明忠(左)等人座談。 記者邱德祥/攝影

工商協進會昨(21)日會見行政院長蘇貞昌時表示,印花稅與營業稅有重複課稅問題,建議廢除印花稅。對此,蘇揆指示在財政有餘裕,且不影響財政紀律下,朝取消方向研議,並在一個月內提出作業方式。

財政部昨天表示,由於印花稅屬地方稅,且近幾年每年稅收都在百億元以上,將盡速發函徵詢地方政府,審慎研議。
工商團體代表認為,印花稅已不合時宜,加上有與營業稅重複課稅的問題,建議取消,財政部賦稅署官員昨日表示,印花稅是「元老級」稅目,經過多次修正,目前課稅範圍僅剩「銀錢收據」、「買賣動產契據」、「承攬契據」以及「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等四種。
其中,銀錢收據稅率每件按金額課稅千分之4;承攬契據每件按金額課千分之1;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每件按金額課千分之1;買賣動產契據每件稅額4元。
對於工商團體指印花稅與營業稅重複課稅,賦稅署指出,在我國銷售貨物或勞務要課營業稅,印花稅則是針對交易憑證課的契約稅,原則上沒有重複課徵的問題,但既然工商團體提出建議,將儘速檢討存廢。
一般買賣行為大多會開立收據憑證,對收據憑證課印花稅具有簡便稽徵的效果,包括日本、新加波、中國大陸、香港、英國等,都有課印花稅。
官員也表示,根據《財政收支劃分法》規定,印花稅稅收100%屬於直轄市及縣市財源,假如減少收入,應有替代財源,也就是說,如果要廢除印花稅,必須有配套措施,找出籌措財源缺口的替代方式。
據統計,近五年印花稅稅收每年都在百億元以上,2018年達121.5億元,占全國稅收實徵淨額的0.51%。


經濟日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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