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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6日

搶先看!200元夜市抵用券長這樣 在這4地拿的全台可用

新聞來源:自由財經

經濟部中辦今天表示,在宜蘭縣、花蓮縣、台東縣及離島縣市旅遊則不予限制,亦即不僅領得到抵用劵,並且年底之前全台各地都可使用。(經濟部提供)
〔記者黃佩君、李欣芳/台北報導〕擴大內需加碼推出夜市200元抵用券,原則上僅可在旅宿當地使用,但經濟部中辦今天表示,在宜蘭縣、花蓮縣、台東縣及離島縣市旅遊則不予限制,亦即不僅領得到抵用劵,並且年底之前全台各地都可使用。
自由行旅客只要入住有參加交通部觀光局優惠活動之旅宿業者,登錄觀光局補助系統,辦理身分證字號檢核後,除可獲住宿1000元折抵外,每房經濟部將再發給夜市抵用券200元,每1身分證限領取1次。實施期間從9月16日、迄12月31日年底止。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主任郭坤明表示,為鼓勵在地消費,抵用劵規劃原則限於旅宿當地區域縣市政府登記或列管有案的夜市使用。
其中北區(基隆市、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市)、中區(苗栗縣、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南區(嘉義縣市、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不可跨區域使用,但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及離島縣市旅遊則不予限制。亦即,到宜花東及離島旅遊,不僅也領得到抵用劵,並且年底之前全台各地都可使用。
經濟部係委由財政部印刷廠設計印製抵用券,每張面額50元,不得換現、不找零,等同有價證券,偽造、變造者須負相關刑事責任。中辦預估本方案可為夜市引入消費人潮,估計帶動17.4億的消費效益。
有關抵用券的發放作業,經濟部將與交通部觀光局於9月6日邀集各轄市、縣市政府召開說明會。全國70餘處縣市政府登記列管的夜市名單及座落地點,可掃瞄抵用劵正面的QR code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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