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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4日

地政便民措施 跨縣市收辦7項業務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

新北市10月起推動地政7項簡易業務全國跨縣市收辦登記,民眾可就近至任一地政事務所當場申辦、領件。 (地政局提供)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新北市從十月一日起推動全國跨縣市收辦登記案件服務,包括住址變更、更名登記等七項簡易業務,民眾可就近到全台任何一處地政事務所辦理,也能在外縣市辦理新北市的案件,當場申辦、領件,節省往返奔波時間,提升便利性。


本月起實施 節省往返奔波時間
地政局地籍科長黃雅萍指出,以往土地登記或變更案件,只能到地籍所在地的地政機關辦理,新北市陸續推辦跨所服務項目,從二○一五年三月起,開放跨所受理服務,二○一二年七月與金門縣合作推動跨縣市收辦服務,中央研議多年後,今年七月一日起開放六都跨市申辦案件,成效良好,累計到九月底,新北市收辦五都案件共八十三件,其他五都受理新北市案件共六十二件,十月起再推展至全國。

黃雅萍說,七類可以跨縣市申辦的案件包括住址變更登記、更名登記、書狀換給登記(書狀損壞者)、門牌整編登記、更正登記(戶政機關更正資料)、預告登記與塗銷預告登記等,民眾可到全國各縣市任何一處地政事務所辦理,外縣市也可收辦新北市的案件,都能當場申辦、領件。

黃雅萍指出,如果不是這七類跨縣市收辦案件,仍可送到全國任何一處地政事務所,承辦人員會代收、代寄,把案件送交不動產管轄的地政所辦理,但郵資費由民眾自行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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