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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4日

公道三拆遷戶陳情先建後拆 竹市府:已合理補償保權益

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

新竹市公道三新闢道路工程用地取得進入協議價購階段,市議員林彥甫今陪同20餘拆遷戶到市府陳情,訴請先建後拆,市府工務處解釋經充分檢討分析,先建後拆會增加很多不確性,恐影響工程時程,為此市府針對全拆戶發給每一門牌72萬元房屋租金補助,也比照台北市標準調高房屋重建補償平均達3成以上,呼籲拆遷戶10月7日前繳交同意書,以免影響抽籤選配安置土地權益。


市府工務處本周一已舉辦2場公道三(竹光路延伸銜接至景觀大道)新闢道路工程用地取得協議會,為盡速辦理安置計畫,符合安置資格者,抽籤選配安置土地前必須確認取得協議價購同意書及訂約,同意書繳交期限至10月7日止,將於28日辦理抽籤。

林彥甫上午陪同20餘名拆遷戶到市府前陳情,他們高舉標語牌訴請先建後拆,爭取2年以上時間新建房舍後再拆遷,以免要搬2次家,且有租屋困擾,有的拆遷戶認為同意書繳交期限太短,揚言如果不先建後拆,將拒絕提供用地,抗爭到底。

工務處土木工程科長葉時青代表接受陳情並解釋,用地取得協議會的開會通知單、補償相關資料、同意書都在8月21日以雙掛號寄送,至10月7日同意書截止收件期間,至少有1個半月供拆遷戶考量。

市府曾對先建後拆檢討分析,如由市府統一興建,建築設計恐無法滿足每個拆遷戶需求,若由拆遷戶自行興建,時程無法統一,勢必增加公道三新闢工程推動的不確定性,為此市府修正新竹市辦理公共工程拆遷補償自治條例並獲市議會支持通過,提高全拆戶補助費用,發給每一門牌72萬元的房屋租金補助費。

為讓重建價格補償費盡可能拉近市價,房屋重建單價比照台北市政府標準提高平均幅度超過3成,非合法建物補償比例也從50%提高至70%予以救濟,保障拆遷戶權益。

葉時青說,公道三拆遷戶有70餘戶約157名地主,目前已收到68名地主同意書,估計到7日止可收到137份同意書,會持續與拆遷戶溝通,如果無法協議價購,後續會辦理用地徵收。

新竹市政府工務處土木工程科長葉時青代表接收陳情,並向陳情的拆遷戶說明。記者黃瑞典/攝影

新竹市議員林彥甫陪同20餘名公道三拆遷戶到市府前陳情,訴請先建後拆。記者黃瑞典/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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