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台示意圖。(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劉亭/綜合報導
為了減少房屋糾紛,內政部4月29日公布,自 5月1日起,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及不動產說明書,均應詳實記載建物有無中繼幫浦機械室或水箱及行動電話基地台設施...等資訊,讓消費者充分掌握重要資訊,避免日後滋生交易糾紛。
內政部去年修正「成屋買賣 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不動產說明書 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範建商或不動產仲介業,應充分揭露買賣標的樓頂平台有無經同意設置的行動電 話基地台設施,及建物中有無中繼幫浦機械室或水箱。若有相關設施,應敘明所在樓層,以提供消費者更詳實的房屋現況重要資訊,有助於消費者作成正確的交易決定。
內政部指出,新修訂的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將於5 月1日上路,民眾在簽約前,記得詳閱契約內容,若發現建商提供的契約違反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可要求建商修改契約條款,保障自身權益。也可向成屋建案所在地政府反映,要求建商限期改正,若屆期未改正,可依法最高處新台幣30萬元罰鍰。
內政部表示,5月1日起不動產仲介業受託銷售成屋物件,應使用新版的不動產說明書向買方提供解說,並呼籲民眾購屋前應停看聽,審慎評估是否符合自身需求 及財務能力。若民眾發現仲介未依修訂後的不動產說明書製作及提供解說,可向仲介經紀業所在地政府提出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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