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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3日

武漢肺炎》居家檢疫失聯男 遭新竹縣府開罰百萬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


 新竹縣男子林東京227不配合居家檢疫開車雙北趴趴跑,新竹縣政府今天決定對他依法開罰最高的100萬,創下國內針對武漢肺炎防疫後最重的罰款。(資料照,記者黃美珠攝)

[記者黃美珠/竹縣報導]新竹縣居家檢疫卻數度謊報居家檢疫處所開車在雙北趴趴走的男子林東京,縣府今天決定以其惡意甚高,罔顧全國防疫如同作戰當中,明知道應配合居家檢疫14天卻刻意不配合到處跑,為了對全國民眾有所交代,參酌其經濟能力、行為的惡劣等,適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開罰最重的100萬元,創下國內防疫以來最高的罰金!

新竹縣縣長楊文科說,新冠肺炎全國上下都很重視,視同作戰來處理。但是林東京沒有按照居家檢疫的要求、到處跑,他對於這種行為認為不可取,所以決定重罰100萬,希望讓大家知道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都必須按照規定,不能離開就不能離開,因為這影響大眾是否會感染,讓大家都非常恐慌,希望本案的教訓能讓大家此後都遵守規定一起來防疫。

新竹縣政府衛生局局長殷東成說,政府為了加強防疫,今年2月25日由總統公布了「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從公布日後3天、也就是2月27日起生效,限定該特別條例在防疫期間取代原來的傳染病防治法。

特別是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的相關規定,被「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5條第2項所取代。

也就是原來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第1項第4款規定「對自感染區入境、接觸或疑似接觸之人員、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採行居家檢疫、集中檢疫、隔離治療或其他必要措施」、「入、出國(境)之人員,對主管機關施行第1項檢疫或措施,不得拒絕、規避或妨礙」,違者依同法第69條處1萬到15萬元罰鍰的規定,從227開始適用新法,罰10萬到100萬元。

殷東成說,林東京的行為剛好在227當天發生,所以適用新法,最高可罰到100萬元。他們參酌其主觀惡意,所以從重開罰到最高,以殺雞儆猴。

不過殷東成也強調,他們重罰是希望民眾了解防疫不易,對於林東京他們也仍會給予關懷,但也考慮到他的前述行徑,所以林東京由竹北分局透過其親友策動主動返回新竹縣後,他們次日就把林東京報請中央集中檢疫,將到本月10日才會解除。

新竹縣縣長楊文科直言,對於居家檢疫卻惡意落跑的男子林東京開罰100萬,以懲效尤者。(記者黃美珠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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