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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2日

新潤:公告本公司取得台北市南港區南港段等4筆土地公告(含建照及已核准轉入之容積)

新聞來源:鉅亨網

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南港區南港段三小段73、79、80-7地號等3筆(含坐落於上之建物)及

台北市南港區南港段三小段73-1地號等一筆道路用地45%持分土地

及其都市更新計畫相關權利(含建照及已核准轉入之容積)

2.事實發生日:109/1/10~109/1/10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一.台北市南港區南港段三小段73、79、80-7地號土地45%持分,計2,417.40平方公尺

約計731.264坪

二.台北市南港區南港段三小段73-1地號道路用地45%持分,計1.35平方公尺

約計0.408坪

上述兩筆土地交易總金額NT$2,355,802,2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非本公司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第一期款(簽約款):買賣總價款10%

2.第二期款(備證用印款):買賣總價款10%

3.第三期款(尾款):買賣總價款80%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酌鑑價報告及市場行情資料

決策單位: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授權董事長簽約執行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1.邦德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金額(45%):新台幣2,359,160,133元

2.展茂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金額(45%):計新台幣2,358,015,110元整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1.邦德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毛秉基估價師

2.展茂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蔡明航估價師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毛秉基估價師(106)桃市估字第000053號

2.蔡明航估價師(105)南市估字第000070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營建用地開發增加公司收益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依108/11/11第十屆第5次董事會通過授權董事長於新台幣25億元內

購置土地事宜,並將於近期董事會報告之。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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